在加拿大做了十六年殡葬师,送走上千位逝者之后,家属问我最多的问题之一,就是关于加拿大死后债务:人走了,他欠的债,到底该谁来还?
我见过好几次这样的场面。老人的后事刚办完,坟头的土还没干,子女的电话就响了。对面是一位语气客气却低沉的男士:“您好,您父亲名下还有一笔信用卡没结清,一万两千多,请问家属打算怎么还?”电话这头,一个四十多岁的儿子,握着手机的手在发抖——这债,是不是得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来背?
先把结论放在最前面:在加拿大,绝大多数情况下,这不是您的债。今天这篇,我想一次给您说清楚——哪些债您压根不用还,哪一种债只要签过字,就绝对跑不掉。
“父债子还”在加拿大不成立:还债的是遗产,不是您
开头那家人是真事。老爷子走得突然,留下一张没结清的信用卡,还有点没还完的车贷。三个子女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债还上,别让人在背后戳脊梁骨,甚至有人打听,是不是要把老爷子那套房子卖了去填窟窿。正当全家准备想办法还清所有债务时,一个做金融的朋友拦住了他们:钱先别动,先别急着还。
他给这家人科普了一件事:在加拿大,您得先把一件事分清楚——这笔债,是“遗产”的债,不是“人”的债。一个人去世后,他名下的钱、房子、存款,先打包成一样东西,叫做“遗产”。这笔遗产要先拿去偿还他生前欠下的债,这毋庸置疑;债还干净了,剩下的才轮到继承人来分。
那要是遗产不够还清债务呢?剩下的部分,债权人只能自己认亏,不能回过头来找几个孩子的口袋要钱。一句话概括:在加拿大,孩子继承的是您留下的钱,而不是您欠下的债。所以“父债子还”这四个字,在加拿大是不成立的。真正棘手的,反而是另一种情况——连遗嘱都没留、遗产没人接手时的那种混乱,那是另一篇的故事了。
一条铁律:您签过字的债,跑不掉
说到这儿,很多人可能松了口气。但这里有一条铁律,我必须给您划出来:凡是您自己在那张纸上签过字的,就是您的债,赖不掉。主要有三种。
第一种是联名账户。联名账户我还有另一个名字给它,叫“联名债务”。两个人共用一张银行卡、一个账户,其中一人去世后,剩下的余额百分之百算您的。联名的信用卡、联名的信贷额度、联名的房贷,统统算数——哪怕那钱压根不是您花的,只要您的名字在上面,您就得还。
第二种是您做过的担保,也就是常说的 co-signer。我有一对朋友夫妻,工作和收入都稳定。丈夫的父亲七十岁生日想买辆新车,一次拿出这么多现金手头会紧,就想做个五年贷款。可老爷子在加拿大工作时间不长,退休金也不多,身上还有两张透支上万的信用卡,银行严重怀疑他的偿还能力。贷款经理给了个方案:让有稳定工作的儿子做父亲的担保人。儿子签了字,贷款过了,老爷子高高兴兴把车提回了家。两年后一个深夜,老爷子睡着后再没醒来。他遗产里剩的钱不够还这台车的欠款——那这债是不是就没了?不。别忘了儿子当初做过担保人。所以只要您给父母的贷款做过担保、或者共同签过字,银行回头第一个就找您,个人贷款、房屋贷款、小生意贷款,一个都跑不掉。
第三种是联名贷款,最典型的就是房贷。原理和前面一样:谁的名字在上面,谁就接着还。这里还有个坑,专门等着好心人往里跳——别急着“孝顺地”把超出遗产的那部分债替父母还了。因为您一旦自愿还上,法律上就当您认下了这笔账,回头想要,可就要不回来了。
顺带说一句,在中国是不是就得“父债子还”呢?其实中国的法律也没这个说法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,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,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;超过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;如果干脆放弃继承,那连一分钱的债都不用管。所以“父债子还”是老辈传下来的观念,从来不是白纸黑字的法律。
魁北克例外:规矩不一样,坑也不一样
听到这儿,加拿大的朋友是不是想松口气?先别急。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,某些情况下,省的法律会盖过联邦的规矩。有这么一个走另一套法律系统的省,就是魁北克。
本来继承人也只在遗产范围里担责,可魁北克有个坑:如果您嫌麻烦,把一道叫“财产清点”的手续免了,法律就当您“闭着眼睛、全盘接受”——连超出遗产的债务,都得由您来背。所以住在魁北克,想干干净净地脱身,就得在六个月以内正式走公证,声明放弃继承。魁北克本是法国后裔,所以法国、意大利这些地方的路子也差不多:在“接受”遗产之前一个不留神,就把债务也一起接了过来。这也是我常提醒的一点——趁早把遗嘱和身后的事想清楚,很多坑本来是可以绕开的。
三件这周就能做的事
说回咱普通人,想不让这些不必要的债务哪天找上门,我给您三件这周就能做完的事。
第一,一旦家里有人去世,先别急着花自己的钱、上赶着去清理遗产里的债。好心办坏事,这句话在这件事上体现得再清楚不过。第二,把家里“哪些是联名的、共同签字的、您给人担保的”一项项列清楚——只有那几样才是您的责任,其余的都不是。第三,如果您人在魁北克,或者遗产比较复杂,别自己硬扛,找个公证人或律师一起弄;切记“财产清点”别随随便便就免了,该放弃继承的,一定要在六个月以内办完。
再说回开头那家人。后来他们把账一笔笔算清楚:父亲那点债,遗产足够还,根本轮不到几个孩子出钱,更不用卖房。电话那头那句“你们打算怎么还”,把一家人整整吓了一个礼拜,可其实一分钱都不用他们额外承担。我有时候会想,人走后,留给家人的最后那段日子,本该是好好告别的日子,可太多人是在催债电话里、在“这债到底谁还”的慌乱里,把这段日子过完的。把这些规矩弄明白,不是冷冰冰地算钱,而是别让钱的事,搅了您好好想他的那点工夫——从某种角度说,这也是一种体面。
我把这期讲到的债务问题,也更新进了我写的那本《身后事安心手册》里。如果您想要一份,可以在文末留言免费获取。最后我想留给您一个问题:如果有一天轮到我们自己离开,您希望留给孩子的,是一份能让他们安心想念的念想,还是一份让他们再签一次字的麻烦?